【乐生活】开车不喝酒,也不能吃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近年来这一认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可是,很多人还未注意到,“药驾”其实也是潜在的驾车危险因素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这7大类药品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也叫超敏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例
就说说近日所发生的一件事吧。
辽宁一男子因感冒发烧,吃了两片感冒药,当他开车等信号灯时,打了个瞌睡,当时没挂空挡,直接前进挡,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刹车松了,就撞前面的车了。
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服用抗感冒类药物、抗抑郁焦虑药物、镇定安眠类药物、降压降糖类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类药物等几类药物后不要开车上路。
但碍于难以检测、没有明确法律标准,近年来“吃药开车”一直难以得到明确的处罚,交警往往只能给予善意提醒。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参考毒驾”。
其实“药驾”很难从表面看出来,容易被驾驶员忽视。所以在生病服药期间,建议不驾车。但如果生病了必须服药驾车,还请注意以下几点:
主动表明身份:看病时主动表明“我是司机”,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普通常见感冒,最好选用中成药,或不含抗组胺药成分的,比如白加黑中的“白片”。
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驾驶者服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商品标签,特别是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
不可超剂量用药:若自己买药,种类越少越好。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开车前减半量服用,等休息时再补足全量,或药效消除再开车上路。
“药驾”的危险性因其更不容易引人注意而提升,国外研究表明,“药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发生量的十分之一,在“药驾”方面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安全第一。